东莞市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熊小姐:13712694049
周先生:13609689258
qq:737843766
公司电话:0769-85582258
公司传真:0769-85814397
E-MAIL:xyan5807@126.com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富康路79号
目录:企业新闻发布时间:2021-11-30 15:48:26点击率:
正规劳务派遣的工种
正规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该条款并未对非“三性”岗位实施劳务派遣作禁止性规定,这就导致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随着1995年《劳动法》的实施,我国已经消除‘正式工’、‘临时工’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务派遣的滥用,导致了新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了新的‘正式员工’、‘被派遣劳动者’二元用工体制。在用工单位中,被派遣劳动者承担 线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 直接贡献,却成为‘二等’员工群体。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 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 像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将100多个行业和岗位全部列出来,只有在范围内的工种才可以使用派遣工,除此之外使用派遣工都属于非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也建议,应该学习日本等国劳务派遣立法的做法,在法律上把劳务派遣的具体岗位一一列举出来。为此,他提出两种方案:一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直接列举劳务派遣的具体岗位;二是授权由国务院来规定,在修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时对岗位范围予以明确。
分析岗位外包与正规劳务派遣的区别对比
无论是岗位外包还是劳务派遣都是企业的一些常用的用工方式,这些都是企业用来解决企业用工的常用手段。外包岗位与劳动派遣这两种用工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下面我们通过对比就能清楚看到岗位外包与正规劳务派遣的区别在哪里了。 :遵循的法律不同。岗位外包是经营方式,是岗位、业务、工作等通过某种方式交由第三方通过承包、承揽等形式完成要求的经营方式。此种方式遵循合同法、民法、经济法等。劳务派遣是用工方式,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关系分离开,劳动关系由第三方建立,而企业只负责管理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的用工方式。此种用工方式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第二:覆盖范围不同。岗位外包可以覆盖企事业单位的任何业务(国家规定的机密业务、在许可的范围内也可以外包),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不受任何时间、数量、形式等条件影响(只需满足发包方要求)。 劳务派遣只可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岗位中使用,并且企业劳务派遣人数不得高于10%。 第三:责任承担不同。岗位外包方不承担外包过程任何针对劳动者的责任,只需要按时支付承包方相应承包费用即可。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出现需要补偿、赔偿等情形的,企业需要与用人单位(第三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工作内容不同。岗位外包中发包方工作主要有制定岗位任务完成目标、考核承包方完成结果等。 劳务派遣中企业需要与第三方机构一起参与到员工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薪酬、社保公积金、员工纠纷……)的各个细节中来,同时还需要负责员工的工作管理。 第五:参与部门不同。岗位外包中发包方会从战略角度考虑将哪些岗位、业务外包出去,与承包方对接的主要是战略部门、或者战略执行部门。承包方参与的是针对改企业的项目部门,人力资源服务人员是项目部的成员。 劳务派遣中企业主要参与的是人力资源部,以及派遣员工工作的用工部门。派遣方参与的主要是人力资源服务同事,很少会以项目部的架构出现。